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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《山东教育年鉴(2019)》编纂工作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19-06-03 浏览次数:
         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
   关于做好《山东教育年鉴(2019)》
            编纂工作的通知

各市教育局,各高等学校,厅机关各处室、厅属各单位:
    为做好《山东教育年鉴(2019)》(以下简称《年鉴》)编纂
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    一、文稿要求
    (一)稿件内容的发生时限为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
日。厅机关各处室、厅属各单位稿件字数控制在 1 万字以内;各
市教育局稿件(含县、市、区教育概况)字数控制在 1 万 5 千—
2 万字;本科高校稿件字数控制在 3000 字以内;高职高专学校
稿件控制在 1500 字以内。
    (二)稿件要做到内容全面、真实准确、文体规范,突出重
点和特色工作,客观反映教育事业的发展变化。
    (三)设置条目要根据实际情况,做到一事一条目,择大而
记、择要而录。条目分为综合性条目和专题性条目两类。综合性 — 2 —
条目列于所有条目之首,主要是综述、概况类,反映本单位、部
门基本情况和数据。专题性条目,应一事一记,反映事物发展变
化的一个侧面。
    (四)条目标题一般以词组组成,写入【】内,如【教学改
革】【教师队伍建设】等,不宜使用副词或形容词,如不宜将“办
学条件不断改善”“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”等列为条目标题。
条目标题也可采用短语,如【推进统筹城乡一体化教育发展改革
试点】【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】等。
    (五)可随文附加本单位、部门重要活动的图片、教育厅领
导出席有关活动的讲话及图片、教育厅及上级部门印发的与本单
位工作相关的重要文件(含评选活动的结果性文件)。随图说明
文字应简洁准确,有领导人参加活动的照片,应注明身份和位置。
    (六)各市教育局在文后附加:市分管教育工作领导、市教
育局主要领导成员,办公地址、办公室办公电话、邮政编码、电
子邮箱,总撰稿人、撰稿人(含县、市、区)及审稿人、联系人。
各高校稿件在文后附加:学校主要党政领导,学校地址、办公室
办公电话、邮政编码、电子邮箱,撰稿人及审稿人、联系人。
    二、稿件报送
    (一)稿件标题用 3 号黑体,正文用 4 号宋体,纸张为 A4。
    (二)各供稿单位、部门请于 6 月 15 日前报送稿件的电子
版和纸质版。电子版需在邮件主题中注明供稿单位及稿件名称,
各市教育局发送至 sdjynj1@shandong.cn,联系人:徐凤玲;厅
机关各处室、厅属各单位发至 sdjynj2@shandong.cn,联系人:
王治珂;各本科高校发至 sdjynj2@shandong.cn,联系人:王治
珂;高职高专学校发至 sdjynj3@shandong.cn, 联系人:张莉。
纸质稿件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邮寄至:济南市历
山路 36 号山东省教育史志办公室 403 室;邮编:250013;联系
电话:0531-86401213、86417267。
    各供稿单位、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,加强组织领导,强
化责任,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意识,按相关要求做好《年鉴》
组稿、供稿工作。各市教育局要将通知转发到辖区内各县(市、
区)教育局,并做好稿件撰写的指导与审核工作。
附件:《山东教育年鉴》撰稿体例、选题原则与写作规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9 年 5 月 10 日